教学案例

谢弗罗求偿仲裁案
——对外国人的管辖权

〖案情〗
谢弗罗是一个法国人,于1918年8月被当时驻扎在波斯的英国军事当局怀疑为间谍而被逮捕。英军将他送到巴格达,囚禁在土耳其战俘营。谢弗罗在请求与法国军官联系之后,被带去见法国武官。他向法国武官表示希望得到遣返回国。法英两国驻德黑兰大使在1919年1月进行多次交涉后,将谢弗罗辗转送到塞得港,并于3月7日移交给当地法国基地的军官。1925年,谢弗罗去世。法国政府代表他的遗孀就他被英国逮捕、拘留和驱逐所受到的损害要求英国政府予以赔偿。1930年3月4日,英法两国政府在伦敦签订仲裁协议,将该项争端交付仲裁。
两国向仲裁员提出如下问题请求裁决:在上述情况下发生的逮捕、拘留及驱逐是否足以引起国际法上的赔偿请求?如果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肯定的,该行为是否使谢弗罗受到损害?如果受到损害,多少赔偿数额是适当的?
〖裁决及其依据〗
1931年6月9日,仲裁员贝茨曼法官作出裁决。他指出本案涉及到如下原则:(1)对一个外国人加以逮捕、拘留和驱逐,如果是出于善意以及根据合理的怀疑,特别是如果发生在军事活动范围内的话,针对该行为提出的国际法上的赔偿请求是不正当的;(2)怀疑必须经过严格审讯加以证实,被捕者须有机会为自己辩护并有机会与本国领事联系,否则,他就有理由请求赔偿;(3)被捕者须受到与其地位相称和符合文明国家惯常实践标准的待遇,否则,他就有理由请求赔偿。
根据各种事实,仲裁员认为逮捕谢弗罗不是武断的,因为英军有权自卫、反对危害其行动或对敌人有利的任何行动。但英国当局未曾进行过适当的审讯,因而对谢弗罗的驱逐及以后的拘留可以使一项国际法上的赔偿请求变成正当。此外,原告指控英国曾拒绝谢弗罗与法国领事联系没有根据,谢弗罗在被拘留和驱逐期间受到虐待也没有足够证据。
最后,仲裁员裁决英国驱逐和拘留谢弗罗已使他受到了物质及精神上的损失,英国政府应给予2 100英镑的赔偿费。
〖评析〗
根据国际法,一国对其领土或其所控制领土内的外国人有管辖权,可以因外国人的犯罪行为而对其进行逮捕、拘留、审判以及驱逐出境。但是,这一切均应符合一般国际法的要求,如善意、有合理根据、公正审判、通知其本国领事或政府等。否则,将引起该外国人本国政府的抗议、报复或行使外交保护权。
必须说明的是,本案中所称的“被捕者须享受符合文明国家惯常实践标准的待遇”这个标准,在国际实践中一向是有争议的。在历史上,西方列强往往以它们自己的国内法标准作为文明国家惯常实践标准,这是没有国际法根据的。在国际法上,给予外国人的待遇,只要不采取歧视性的差别待遇,国家完全有权自由决定。
〖问题〗
如何认识国家对外国人的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