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内容
第七章 海洋法
学习目的与要求:
掌握海洋法的基本知识并了解海洋法当前的发展状况;了解各海域的法律地位和法律制度;了解我国海洋立法的相关规定;对海洋划界的法律原则和实践应有较为深刻的认识。
重点问题:
基线制度;
领海内的管辖权;
大陆架的法律地位;
专属经济区的法律地位;
公海自由及管辖权;
国际海底区域的法律地位;
海洋各种航行制度及其关系。
第一节 概述
一、海洋法的概念
二、海洋法的历史发展
三、海洋法的编纂
第二节 基线
一、正常基线和直线基线
二、群岛基线
第三节 内水
一、内水的概念和法律地位
二、港口
三、海湾
第四节 领海与毗连区
一、领海的概念与宽度
二、领海的法律制度
(一)沿海国对领海的主权
(二)外国船舶的无害通过权
(三)领海内的管辖权
三、毗连区
(一)概念
(二)毗连区的法律地位
第五节 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
一、概念
二、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的法律地位和通过制度
(一)用于国际航行海峡的法律地位
(二)过境通行制度
(三)过境通行的例外
第六节 群岛水域
一、概念
二、法律地位及其通过制度
第七节 大陆架
一、概念
二、大陆架的法律地位
三、相邻或相向国家间大陆架的划界
第八节 专属经济区
一、概念
二、专属经济区的法律地位
(一)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的权利和义务
(二)其他国家的权利和义务
三、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的关系
四、海岸相向或相邻国家间专属经济区的划界
五、我国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
第九节 公海
一、概念
二、公海自由
1、航行自由
2、飞越自由
3、捕鱼自由
4、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
5、建造国际法容许的人工岛屿和其他设施的自由
6、科研自由
三、公海上的管辖权
(一)船旗国专属管辖
(二)船旗国专属管辖的例外
第十节 国际海底区域
一、国际海底区域的法律地位
二、国际海底区域的开发制度和管理制度
(一)“区域"内活动应遵循的原则
(二)平行开发制度
(三)国际海底管理局
三、《公约》第十一部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解决
考核目标与具体要求:
识记:海洋法的历史与现状;1958年四个海洋法公约的内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主要内容和当前发展情况;各海域的法律地位和制度;我国海洋立法概况。
领会:沿海国如何在领海行使主权;专属经济区于大陆架的区别;海洋开发与国际合作。
应用:我国海洋立法应如何完善;海洋划界中如何解决重叠区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