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内容
第八章 空间法
学习目的与要求:
    了解空气空间、外层空间的概念以及法律地位;认识适用于空气空间、外层空间的法律渊源及法律规则、规章、制度。
重点问题:
空气空间法的性质及特点;
控制危害国际民用航空罪的国际法机制;
外层空间法的性质及特点。
第一节  空气空间法
一、概述
二、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
三、国际航空的基本法律制度
(一)领空主权
(二)航空器及其国籍
(三)国际航空运输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四、国际航空的损害赔偿制度
(一)1929年华沙公约
(二)1952年罗马公约
五、维护国际民用航空安全的法律制度
(一)概述
(二)危害国际航空罪的分类和定义
1、非法劫持航空器罪
2、危害航空器飞行安全罪
3、危害国际民用航空机场安全罪
(三)国际合作
(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节  外层空间法
一、概说
二、外层空间的法律地位
(一)有关外层空间法律地位的原则规定
(二)外层空间与空气空间的界限
三、外层空间法的主要原则
1、为所有国家谋福利和利益原则;
2、自由探索利用和遵守国际法原则;
3、不得将外太空据为己有原则;
4、和平利用外空原则;
5、国际合作原则;
6、国际责任原则;
7、援救宇航员原则;
8、对空间物体的管辖权和所有权原则。
四、外层空间法的主要制度
(一)营救制度
(二)责任制度
(三)登记制度                                
(四)月球开发制度
五、外层空间活动的其他法律问题
(一)卫星直接电视广播
(二)卫星遥感地球问题
(三)外层空间使用核动力源
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识记:空气空间、外层空间的法律地位;航空法的条约体系以及航空法律制度;外层空间法的条约内容。
领会:如何维护和行使领空主权;航空器的管辖权和损害赔偿责任;外层空间活动原则及法律效力。
应用:签订双边航空协定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外空活动应如何加强国际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