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内容
第五章 国际人权法
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国际人权法的概念和历史发展;理解国际人权的概念和基本内容;掌握人权公约的主要内容以及监督实施机制;正确理解人权的国际保护以及中国在人权问题上的立场。
重点问题:
国际法上人权的性质;
国际人权法的特征;
国际人权保护与国际主权和不干涉内政原则的关系;
国际人权宪章和核心国际人权条约及其内容;
国际人权条约机构及其特点;
国际人权保护的实施制度。
第一节 概述
一、人权与国际人权法的概念
国际法上的人权是指经过国际人权条约规定或联合国大会决议所宣示予以保护的基本权利。具有以下特点:1、普遍性和平等性;2、相对性;3、特殊性与渐进性。
国际人权法是指有关尊重和保护人权的国际法原则、规则以及制度的总称。
二、国际人权法的历史发展
《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国际公约》、《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等。
三、国际人权保护与国家主权和不干涉内政原则
主权原则是国际人权保护应遵守的原则;
人权本质上属于一国主权范围内的问题,个人权利主要通过国家保障实现的,人权保护的主要责任在于国家,国际人权保护的实质在于国际法提供国家尊重、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合作机制与程序;不等利用人权问题干涉别国内政。
人权具有国际性,主权也不能成为国家无视国际人权义务、侵犯人权的盾牌。
考核目标与具体要求
识记:了解国际人权和国际人权法的概念;国际人权保护与主权原则以及不干涉内政原则的关系;
领会:国际人权法的历史发展。
第二节 国际人权的内容
一、国际人权宪章
(一)《世界人权宣言》
(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二、专门性人权文书
(一)关于防止并惩治灭绝种族和种族隔离罪
(二)关于废除奴隶制和禁止强迫劳动
(三)关于禁止和消除歧视
(四)关于妇女和儿童权利
(五)关于非居住国公民和移徙者的权利
(六)难民权利
(七)关于被拘留或监禁者的权利
(八)关于发展与和平的权利
(九)其他方面的人权
三、区域性人权文书
(一)《欧洲人权公约》和《欧洲社会宪章》
(二)《美洲人权公约》
(三)《非洲人权和人民权利宪章》
考核目标与具体要求
识记:了解国际人权的基本内容;
领会:难民权利。
第三节 国际人权法的实施机制
一、国际人权法的国际实施
(一)国际人权机构
1、宪章机构;
2、人权条约机构。
(二)国际人权保护的实施制度
1、报告制度;
2、国家间指控制度;
3、个人申诉制度;
4、调查程序;
5、联合国1503程序;
6、特别程序。
二、国际人权法的国内实施
主要靠国内立法措施来完成;
司法措施:指通过国内法律和司法系统,对侵犯人权的行为予以防止,惩治,并对受害者提供适当的民事、刑事和行政救济;
克减权。
考核目标与具体要求
识记: 了解人权国际保护的实施机制;
领会: 理解人权保护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