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内容
第四章 国际法上的个人
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理解国籍的意义;掌握国际法关于外国人法律地位和待遇的一般原则;了解外交保护、引渡以及庇护等法律制度。
重点问题:
国际的取得与丧失;
外国人的待遇;
外交保护;
引渡;
庇护。
第一节 国籍
一、国籍与国籍法
二、国籍的取得与丧失
(一)国籍的取得
1、 原始国籍
2、 继有国籍
(1)自愿申请入籍
(2)由于婚姻入籍
(3)由于收养入籍
(二)国籍的丧失
三、国籍的抵触
四、中国国籍立法及实践
考核目标与具体要求
识记:了解国籍的概念和国籍的取得与丧失;理解国籍抵触产生的原因、后果以及解决。
领会:深刻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的基本原则及实践。
第二节 外国人的待遇
一、外国人的法律地位
二、外国人待遇的一般原则
1、国民待遇
2、最惠国待遇
3、差别待遇
三、外国人的入境、居留和出境
四、外国人在中国的法律地位
考核目标与具体要求
识记:外国人的概念;外国人地位的特点和外国人待遇的各种方式。
领会:外国人入境、出境以及居留的一般制度;我国关于外国人法律地位的规定。
应用:掌握外国人入境、居留和出境的原则和规则,加强对进出我国何在我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的管理。
第三节 外交保护
一、外交保护的概念与性质
二、外交保护权行使的条件
1.一国国民在外国受到的损害是由该外国的国际不法行为所致;
2.请求国能证明受害者为本国国民;
3.用尽当地救济。
三、外交保护问题的新发展
外交保护的适用范围
四、“卡尔沃主义”和“卡尔沃条款”
考核目标与具体要求
识记:外交保护的概念与性质;外交保护行使的条件;用尽当地救济。
领会:卡沃尔主义和卡沃尔条款。
第四节 引渡和庇护
一、引渡
1、请求引渡的主体
2、引渡的对象
3、可引渡的犯罪
4、引渡的程序
5、引渡的效果
6、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引渡实践
二、庇护
(一)庇护的概念
(二)庇护的对象
(三)庇护的发展和实践
考核目标与具体要求
识记:了解引渡和庇护的概念。
领会:理解引渡和庇护的规则。
应用:掌握引渡和庇护的原则和规则,正确处理引渡和庇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