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方法

一、教师主讲

 

国际法课堂教学仍然主要采用我国传统的教师主讲方式。相对国内部门法而言,国际法对法学本科生和双学士是比较陌生的。教师主讲是他们理解国际法基本概念、掌握基本知识和原理、培养兴趣与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核心,也是开阔他们视野的重要保证。

 

二、应用现代教学手段

 

现代技术,特别是网络技术的发展为国际法课堂教学提供了便利条件和丰富课程资源。利用多媒体和电子技术,国际法课堂教学实现了现代化。授课全部采用PPT课件进行,并配备了必要时政或重大事件视频。PPT内容翔实,形象生动,除了基本知识要点外,还有大量详细证据(包括英文),以及图片和图表。编辑的视频真实再现了与某一国际法问题相关的事件发生的原委、相关国际法问题以及国际反应。比如在海洋法一章中,PPT中使用了大量有关地球、世界各国、各种自然地形、海洋、海岸地理、各海区划分、领海基线或海域界限等示意图、图片或图表,以及如北冰洋周边国家海洋权益争端的视频。这些使学生真切感受到国际法的现实性,有助于理解和提升兴趣,并活跃课堂氛围。此外,国际法精品课程网为学生及时了解有关国际法最新问题与动态、预习课程和进一步学习提供了一个数据库。

 

 

三、专题式教学

 

国际法教学除对基本概念、知识和原理的讲授外,还特别注重对某些国际法规则和制度的专题讲授。这可以是某一个国际和国内司法判决,也可以是当时发生的某一重大国际和国内事件。主讲教师曾任外交人员、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检察官、办理了有关国际刑事案件,或者兼任有关政府部门的专家委员,并各自在相关领域有深入研究,为案例或专题讲授奠定了坚实基础。这不仅有助于强化学生对基本知识的理解与掌握,还有助于推动学生参与课堂教学的积极性,激发学习兴趣,拓展他们的知识面与深度,培养深入研究的习惯。

 

四、教与学互动

 

国际法主讲教师授课时尽力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引导他们主动参与教学过程。这有几种形式:一是鼓励学生发现某一国际法原则或规则在适用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二是组织学生课堂讨论,这可以是全课堂的,也可以是分组的,使学生之间、学生和教师之间可以辩论;三是将班级学生分成数个学习小组,并分配给他们各自的题目,要求各小组利用课余时间讨论,并准备讲稿,然后由各小组推荐一位同学在课堂上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其他同学讲解,由其他同学和教师提问与质疑;四是组织课外兴趣学习小组,由教学助理具体负责,主讲教师指导。

 

五、教学环节整体性

 

主讲教师注重教学环节的系统性与常态化,其通常程序是:备课→课堂讲解→课堂讨论与交流→案例分析→角色互换→推荐进一步学习有关课堂知识的参考书→布置思考题→指定预习范围→检查预习与作业→指明问题与修改方向→抽查出勤情况。

 

六、考核方式灵活

 

考核方式连贯、灵活,实行中期与期末考试并存,闭卷和开卷或口试相结合,兼顾对基本知识的掌握和能力应用。闭卷重在于检验基本知识与原理,开卷或口试重在于检验根据某些国际法原则和规则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七、延伸课堂空间

 

主讲教师与实际部门和国内外同行或国际组织有广泛联系,邀请了专家和学者作专题报告或学术讲座。这大大延伸了课堂的空间,有助于拓展学生的视野,及时跟踪国际法的最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