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习作
跨国破产中债权人利益的特殊保护问题研究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各国之间经济交往愈加频繁。大量跨国公司来中国投资,国内的破产势必会影响到国外投资者的利益,同时很多中国投资者参与了跨国经营、投资活动,也会碰到国外的破产问题,此即跨国破产问题。由于跨国破产与内国破产的显著区别,在跨国破产中。欲实现破产法之公平清偿债权人的目标,对债权人利益提供特殊的保护是十分必要的。
而我国2006年8月26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正式通过的《企业破产法》,不但对跨国破产的规定仅有一条涉及,对跨国破产中债权人特殊保护问题更是未加涉及。同时考虑到,目前现存的国际公约或国际示范法及双边协议中对债权人特殊保护问题亦未加涉及。本文欲在比较分析各国内国法及判例的基础上,对我国构建跨国破产中债权人特殊保护制度提出相应的结构性立法建议。
本文分为引言、正文四章和结语三部分。
第一章主要阐述跨国破产的基本理论问题,为整篇文章的论述提供基础理论支撑。该章涉及的问题包括:跨国破产的概念及其特征和分类,本文尝试将跨国破产分为一般跨国破产和跨国公司破产两种基本类型,此种分类构成整篇文章论述的基本框架;阐明了破产财产及破产债权的基本内涵和外延,此问题是论述跨国破产中特殊侵权模式及防范制度的基础性问题;根据破产法基本理论,分析了破产债权的受偿顺序,从而方便了从属求偿制度论述。
第二章主要阐述跨国破产中对债权人利益进行特殊保护的理论基础。一般跨国破产中,个别债权人的优先受偿问题一方面侵犯了全体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另一方面违反了公平原则,对其进行法律规制是十分必要的;而在跨国公司破产中,由于跨国公司内外部环境的变化,破产时存在其自身特有的对普通债权人的侵权模式,这构成了在跨国公司破产中对债权人进行特殊保护的充分理由;该部分还对目前处理跨国公司破产的方法论问题进行了分析,指出了目前企业法理论取代实体法理论的总体趋势,此即下文分析跨国公司破产的方法论。
第三章主要阐释实践中跨国破产中存在的特殊侵权模式,主要结合各国的内国立法和判例分析了相应防范制度。此章为本文的主体部分。一般跨国破产中特殊侵权模式主要表现为个别债权人的优先受偿,针对此问题各国的态度主要包括:债权人在国外接受的偿付应当归还到本国的破产财产中去、区分债权人获得偿付的不同方式分别处理以及美国的均等原则。跨国公司破产中,特殊侵权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利用其优势地位进行关联交易;另一方式为利用其对子公司的控制,在经济交往或公司的经常管理过程中,通过抽逃资金、不当管理等方式利用子公司从事有利于母公司利益的不合理行为;针对上述行为各国的防范制度有揭开法人面纱、从属求偿及实体合并等。本部分结合各国的新近发展,重点分析了揭开法人面纱、从属求偿及实体合并制度的产生、内涵及适用条件。另外分析了破产法中几个特殊制度在跨国破产中对债权人利益的影响。
第四章讨论了我国跨国破产中对债权人利益特殊保护的制度构建问题。目前我国有关跨国破产的法律主要为《公司法》及《企业破产法》,而且两法均为最近颁布施行的。但通过分析得知两法对跨国破产问题的规制基本处于空白状态。通过上文的分析,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本部分对我国相关制度的构建提供了结构性立法建议。主要包括:对于个别受偿问题,应根据均等原则作出相关规定;应确立从属求偿、揭开法人面纱及实体合并制度,文章对上述三制度的适用范围、适用条件等作了界定;撤销权的行使应更为灵活,以便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出处】
学位论文